薪資不到法定工資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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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飲料店做了一年多,時薪只有85元遲到第三次起一分鐘扣10元休假第五天沒有全勤,第六天起扣半天薪水問題是我們是領時薪的,等於是倒扣錢現在我不想做了整家店總共有六個人都有打卡,但是薪資明細是用便條紙手寫的這樣去申訴有用嗎?我只想把我這一年多來他低於基本工資的錢都補給我就好該如何去申訴?我只有打卡的卡跟手寫的便條紙有用嗎?去申訴就一定能要的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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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na avatarRegina2013-09-28
一、基本工資的意義:政府規定,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19,047元,每小時為109元。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二、【扣錢】:這是勞雇約定的契約內容,只要不違法,�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9-29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9-30
1.雇主沒有幫員工加保,可以向勞工局申訴,記得要留證據(薪資單、勞工局申請加保記錄)2.基本薪資以及退休金,在離職之後才處理(雖然在職前也可以處理,但你跟雇主之間就會有隔閡)薪資單、勞保局申請退休金提撥記錄、計算公司欠你薪資金額條列式(例:你時薪109-85=24乘上你總工作時數)、銀行帳號最後註明十天內匯款完成,否則將申訴於勞工局,留副本傳真、mail、寄信到該公司(內容就紅色那些,要留副本)另外1.雇主幫你加團保,也一定要幫你加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9-28
飲料店這種低階個人小資服務業通常不會有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你跟它談法跟本浪費時間和勞力
Joseph avatarJoseph2013-09-29
薪資明細是手寫的便條紙同樣有效力請向當地的勞工局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