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有關製造偽藥之構成要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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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藥事法第20條規定,本法所稱偽藥,係指藥品經稽查或檢驗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同法第82條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媒體報導某疫苗廠尚未取得EUA(緊急使用授權),即同步進行量產、解盲作業,該行為是否

屬未經核准擅自製造?

另查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本法第二十條第一款所稱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者,不包括

非販賣之研究、試製之藥品。

先行量產俟未來取得EUA後,將予以販賣之疫苗,是否適用藥事法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而
不認屬未經核准,擅自製造?

管見以為,未取得製造許可前,即量產未來要販售之疫苗,似有構成製造偽藥罪之嫌,不
知是否見解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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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elia avatarDelia2021-06-11
有採購契約,更何況本來就會有申請製造(不然怎一二期 ?)
Una avatarUna2021-06-14
有試製批次
Doris avatarDoris2021-06-19
這位大哥! 該廠是進行人體試驗,而人體試驗應先取得
主管機關核准方得進行
Xanthe avatarXanthe2021-06-20
你可以檢舉看看 人體試驗跟量產應該是不一樣觀念吧.....
Queena avatarQueena2021-06-21
倘未得專案製造核准前即生產擬於取得許可後之疫苗
Ivy avatarIvy2021-06-24
或者(第三期)人體試驗計畫尚未核可前即先製造擬於之後
試驗所用疫苗,則確屬違反藥事法之行為
Jake avatarJake2021-06-26
另應注意者在於,藥事法禁止試驗用或專案製造核准之藥物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1-06-29
於國內販賣,故而本次國產疫苗雖得專案製造,仍以國庫
支付相關費用,免費提供國人使用
Enid avatarEnid2021-07-04
以國庫支付,難道不是販賣給政府?個人認為整個疫苗事
件真的水很深啊
Hedy avatarHedy2021-07-05
依據新聞內容,這批量產的不是要供作人體試驗使用,而
是未來EUA通過時,可以交貨給政府的,簡單的說,就是
未來等到取得核准後,要直接拿出來賣給政府的,這樣真
的沒有問題嗎
Poppy avatarPoppy2021-07-10
傳染病防治法授權中央政府透過專案進口或製造緊急買疫苗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1-07-14
這有很難理解嘛 ? 量產也是要得到政府依法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