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騎車撞到了一個阿嬤她是過馬路沒走斑馬線我是轉角過去加速約到40公里時撞到她後來她的家人說我和她都有違規,她是沒走斑馬線,我是沒有禮讓行人這部分我不太懂細節,請問我這樣真的算沒有禮讓行人嗎?還有對方是擦傷和淤青(腳),不過年紀稍大所以行動會比較不便我是有摔車,手臂和大腿都有淤青,但是路口的爛攝影機沒拍到我摔車只拍到我撞人="=我覺得我都沒有違規行使,但是對方有要求1千到2千的精神賠償我有點納悶我因該是要賠償嗎?雖��
行人沒走斑馬線,車子撞上他,算是沒有禮讓行人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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