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03年11月13日出了車禍,我是直行車(機車),對方是路旁停車格直接迴轉,我撞到對方(汽車)當下立刻報警,做了筆錄.後來申請了初步分析研判表上面只寫了我疑似超速行駛對方迴車前,疑未看清無來往車輛並無寫說肇事責任歸屬所以我另外在網路上申請了事故鑑定調查報告表於104年1月12日早上寄了一封掛號信給我:請檢送民眾XXX,XXX於103年11月13日駕車在貴轄土城區明德路一段202號對面發生肇事之有關人員談話筆錄,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表,現場照片,監視器�
行車事件裁決書申請相關問題 - 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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