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家污告的相關問題幫解答感謝(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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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被人家污告上法院最後根本沒這回事的話.我可不可反告回去要他們判陪金錢
因為超浪費時間還要上法院.我也根本沒做這回事情每天有夠忙的還要花時間陪亂告我
的人上法院開庭問話等等~~能不能反告回去要人家陪賞金給我????感謝(20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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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14-03-04
誣告罪,依刑法第169條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最高法院判例及判決之意見所示:「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誣告罪以意圖它人受刑事處分虛構事實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為要件,故其所訴事實,雖不能證明係屬存在,而在積極方面尚無證據足以證明其確係故意虛構者,仍不能遽以誣告罪論處。」、「告訴人所訴事實,不能證明其實在,對於被訴人為不起訴處分確定者,是否構成誣告罪,尚應就其有無虛構誣告之故意以為斷,並非當然可以誣告罪相繩。」、「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以告訴人所訴之事實完全出於虛構為要件,如係出於誤會或懷疑有此事實,縱使向該管公務員申告要難謂有誣告之故意。」因此,告訴人申告之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告訴人若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則並不當然會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你被人家污告上法院最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