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偵查佐傳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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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佐突然來我家
叫我明天去
https://i.imgur.com/D0GPltr.jpg
超囂張
也不說我被告了什麼

只說:
你看自己要不要跟家人解釋
你做什麼心知肚明
你明天就知道了

還是我先取消
等律師後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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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9-04-03
我不懂你想問什麼 偵查不公開 本來就可以不告知案由 讓
你有時間去滅證還是串供 二.你當然可以找律師
Oliver avatarOliver2019-04-04
擔心的話,就請律師陪偵比較安全一點。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4-06
偵查程序時做的筆錄往往是審判最重要的依據。
Carol avatarCarol2019-04-10
一般人沒有法律知識,面對檢警威脅利誘或是誘導式訊問
,沒有律師在場陪同及適時陳述意見的話,是比較不利的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4-11
我講白一下,司法實務上檢調遊走法律邊緣的模糊地帶,
美其名為偵辯技巧,很多是實質違法的,問題是被告又無
Thomas avatarThomas2019-04-13
法舉證,檢調真的想玩被告的話,玩都玩殘了,他們還不
會有事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4-16
偵辦技巧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4-19
你可以找律師一起去 當然你如果合法通知2次未到他們也可
以來拘提你
Quanna avatarQuanna2019-04-24
感覺好像要花不少錢,查詢了申請資格不符(除非最輕
三年以上),但我們家經濟能力也沒有很好,再看看怎
麼辦...
Tom avatarTom2019-04-26
依刑事訴訟法(下同)第71條之1第1項前段及第2項準用
第71條第2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
糊寫個「刑事案件」,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你不知道
案由,就無法事先做準備了,這對你就比較不利一點。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9-04-27
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
詢問。
通知書,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其應記載事項
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

二、案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案由就是警察為什麼傳你的原因,他懷疑你涉嫌犯了什
麼罪,案由欄可能寫:公然侮辱案、妨害公務案、妨害
家庭、毒品……,直接告訴你罪名。本件通知書案由含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5-01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5-01
犯罪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
檢察官核發拘票。(第71條之1第1項後段參照)
所以不去的話,要想個理由通知對方比較好。
Steve avatarSteve2019-05-02
Isla avatarIsla2019-05-07
有人是認為此通知書僅含糊寫「刑事案件」,無法使被
通知人知悉可能於何時何地可能涉犯何刑事案件,無從
準備起,刑事防禦權也有如空氣一樣,本通知書的「案
Doris avatarDoris2019-05-08
由」應根本視為未記載,本通知書不合法,未合法通知
也不會有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之問題

但上面是考試才寫的答案啦!實務上的話,你還是想辦
法先詢問案由之後,做好準備,再去做筆錄會比較好。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呢?畢竟對方已經開始在用所謂的「
偵辦技巧」了,我認為有些錢是不能省的,有些律師陪
偵收費是一小時幾千塊(但等的時間也計算在內,收費
可以事先問),如果在什麼狀況都不清楚的話,找個刑
事律師陪偵比較好。
Gary avatarGary2019-05-10
如果直接跟他說刑事訴訟法71條規定,不知道會不會被砲
Susan avatarSusan2019-05-14
建議找律師,第一次筆錄很重要,因為以後很難翻供
Rachel avatarRachel2019-05-16
親戚有個懂法律的來喬,已經知道是強制罪了,應該是
沒什麼大事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5-20
應該是很難成立...
Mary avatarMary2019-05-20
你是不是沒簽聯絡簿
Zora avatarZora2019-05-23
抱歉,沒看前面推文
Susan avatarSusan2019-05-27
認同tao大 這案由有寫跟沒寫一樣
真有夠誇張...
Puput avatarPuput2019-05-29
toast講的也太誇張
Madame avatarMadame2019-06-03
他講的不就是以前少年隊去抓8+9的手法?
James avatarJames2019-06-04
這種案由太誇張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9-06-04
案由:刑事案件,難道民事找警察…?? 有寫跟沒寫一樣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9-06-05
這案由真的不行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6-09
來不及找律師的話,你就去,然後只回答個人資料部
分,其餘部分不管警方怎麼說,一概用行使緘默帶過。
Linda avatarLinda2019-06-12
一定要找律師陪同去
Irma avatarIrma2019-06-17
我說的誇張不是在說本案偵查佐做法如何,而是他對於實
務的說明
Erin avatarErin2019-06-19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不了解案情前,就冒然去做筆錄,
本來就是非常不利的狀況。
Isla avatarIsla2019-06-23
無搜索票甚至夜間違法搜索,無拘票被「請走」等等所
謂的「偵辦技,當事人不諳法律,不知拒絕或被誘導或因
Hedda avatarHedda2019-06-27
畏於權勢而被迫同意,叫出小房間外威脅利誘被告或證人
為非任意性自白,檢察官押人取供,這些遊走法律邊緣
的辦案方式,實則侵害人權,卻是檢調至今仍常用的手法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6-28
等等所謂的「偵辦技,(這些字刪除)。
Zanna avatarZanna2019-07-02
因為推文中有呈現對於偵查方有很大的誤解的情形,本文
已經失焦,不再回應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7-05
你根本沒看上面的法條,若經「合法」通知2次未到,是可以
聲請拘票去拘提,當然准駁與否是在檢查官,拘提未到地檢
署還能發布偵字通緝。
Ida avatarIda2019-07-05
與其迷信一堆有的沒有的,不如去找個委任一個好的刑事
Megan avatarMegan2019-07-06
律師諮詢及陪偵。
Tracy avatarTracy2019-07-06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07-07
通知書之事由僅記載「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調查」之
Oscar avatarOscar2019-07-11
類的,實質上是侵害犯罪嫌疑人之刑事防禦權。
Hedy avatarHedy2019-07-13
例如:警察怕殺人罪之犯罪嫌疑人逃逸,在通知書上故意
Iris avatarIris2019-07-16
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事由記載「刑事案件」。該犯罪嫌疑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7-17
人本能因為重罪而申請法扶第一次免費陪偵,卻因為通知
Jacky avatarJacky2019-07-19
書上之事由沒有寫明涉嫌之罪名,而可能為了省錢或沒錢
Megan avatarMegan2019-07-20
請律師陪偵,甚至也無從事先準備,所以說實質上是侵害
Lucy avatarLucy2019-07-24
真心建議,要嘛找律師陪同,要嘛把案情經過敘述上來給網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7-27
友分析,就算偵查佐程序有瑕疵也是能補正,程序瑕疵難道
可以推翻告訴人提供的證據跟控訴?實體會無罪?
Cara avatarCara2019-07-30
犯罪嫌疑人之刑事防禦權。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8-01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8-06
我個人用目視大數視分析,用google看到的警察局通知書
十件會有九件寫涉嫌什麼罪名。
大數據
Jack avatarJack2019-08-10
我上次賭博罪也
Iris avatarIris2019-08-12
你先把電腦畫面的截圖保存下來。
Puput avatarPuput2019-08-17
我有查《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一書及《警察偵查犯罪
手冊》第100點,確認犯罪嫌疑人通知書上應載明「涉嫌
之罪名」,基本上這個警察的通知書是有問題的。
Jack avatarJack2019-08-21
帶律師去做筆錄。
Doris avatarDoris2019-08-25
盡快委任律師警詢偵查吧!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08-25
結果是越想越不對勁系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