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偵查佐傳喚 - 法律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9-04-01T20:46

Table of Contents

偵查佐突然來我家
叫我明天去
https://i.imgur.com/D0GPltr.jpg
超囂張
也不說我被告了什麼

只說:
你看自己要不要跟家人解釋
你做什麼心知肚明
你明天就知道了

還是我先取消
等律師後再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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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
By Ethan
at 2019-04-03T04:16
我不懂你想問什麼 偵查不公開 本來就可以不告知案由 讓
你有時間去滅證還是串供 二.你當然可以找律師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9-04-04T02:41
擔心的話,就請律師陪偵比較安全一點。
Valerie avatar
By Valerie
at 2019-04-06T16:42
偵查程序時做的筆錄往往是審判最重要的依據。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9-04-10T05:24
一般人沒有法律知識,面對檢警威脅利誘或是誘導式訊問
,沒有律師在場陪同及適時陳述意見的話,是比較不利的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9-04-11T14:37
我講白一下,司法實務上檢調遊走法律邊緣的模糊地帶,
美其名為偵辯技巧,很多是實質違法的,問題是被告又無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9-04-13T01:01
法舉證,檢調真的想玩被告的話,玩都玩殘了,他們還不
會有事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9-04-16T18:32
偵辦技巧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9-04-19T08:24
你可以找律師一起去 當然你如果合法通知2次未到他們也可
以來拘提你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9-04-24T06:22
感覺好像要花不少錢,查詢了申請資格不符(除非最輕
三年以上),但我們家經濟能力也沒有很好,再看看怎
麼辦...
Tom avatar
By Tom
at 2019-04-26T16:23
依刑事訴訟法(下同)第71條之1第1項前段及第2項準用
第71條第2項第1款及第3款規定:
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
糊寫個「刑事案件」,其實是有問題的,因為你不知道
案由,就無法事先做準備了,這對你就比較不利一點。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9-04-27T14:37
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
詢問。
通知書,由司法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簽名,其應記載事項
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之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及住、居所

二、案由。
三、應到之日、時、處所。

案由就是警察為什麼傳你的原因,他懷疑你涉嫌犯了什
麼罪,案由欄可能寫:公然侮辱案、妨害公務案、妨害
家庭、毒品……,直接告訴你罪名。本件通知書案由含
Aaliyah avatar
By Aaliyah
at 2019-05-01T00:35
Frederic avatar
By Frederic
at 2019-05-01T22:44
犯罪嫌疑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
檢察官核發拘票。(第71條之1第1項後段參照)
所以不去的話,要想個理由通知對方比較好。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9-05-02T14:25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9-05-07T08:18
有人是認為此通知書僅含糊寫「刑事案件」,無法使被
通知人知悉可能於何時何地可能涉犯何刑事案件,無從
準備起,刑事防禦權也有如空氣一樣,本通知書的「案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9-05-08T08:23
由」應根本視為未記載,本通知書不合法,未合法通知
也不會有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之問題

但上面是考試才寫的答案啦!實務上的話,你還是想辦
法先詢問案由之後,做好準備,再去做筆錄會比較好。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呢?畢竟對方已經開始在用所謂的「
偵辦技巧」了,我認為有些錢是不能省的,有些律師陪
偵收費是一小時幾千塊(但等的時間也計算在內,收費
可以事先問),如果在什麼狀況都不清楚的話,找個刑
事律師陪偵比較好。
Gary avatar
By Gary
at 2019-05-10T05:40
如果直接跟他說刑事訴訟法71條規定,不知道會不會被砲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9-05-14T04:23
建議找律師,第一次筆錄很重要,因為以後很難翻供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9-05-16T17:32
親戚有個懂法律的來喬,已經知道是強制罪了,應該是
沒什麼大事
Kristin avatar
By Kristin
at 2019-05-20T03:41
應該是很難成立...
Mary avatar
By Mary
at 2019-05-20T18:39
你是不是沒簽聯絡簿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9-05-23T08:47
抱歉,沒看前面推文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9-05-27T20:38
認同tao大 這案由有寫跟沒寫一樣
真有夠誇張...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9-05-29T12:39
toast講的也太誇張
Madame avatar
By Madame
at 2019-06-03T02:42
他講的不就是以前少年隊去抓8+9的手法?
James avatar
By James
at 2019-06-04T04:54
這種案由太誇張
Gilbert avatar
By Gilbert
at 2019-06-04T16:32
案由:刑事案件,難道民事找警察…?? 有寫跟沒寫一樣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9-06-05T04:45
這案由真的不行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9-06-09T01:45
來不及找律師的話,你就去,然後只回答個人資料部
分,其餘部分不管警方怎麼說,一概用行使緘默帶過。
Linda avatar
By Linda
at 2019-06-12T16:18
一定要找律師陪同去
Irma avatar
By Irma
at 2019-06-17T05:06
我說的誇張不是在說本案偵查佐做法如何,而是他對於實
務的說明
Erin avatar
By Erin
at 2019-06-19T17:17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不了解案情前,就冒然去做筆錄,
本來就是非常不利的狀況。
Isla avatar
By Isla
at 2019-06-23T06:18
無搜索票甚至夜間違法搜索,無拘票被「請走」等等所
謂的「偵辦技,當事人不諳法律,不知拒絕或被誘導或因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9-06-27T21:41
畏於權勢而被迫同意,叫出小房間外威脅利誘被告或證人
為非任意性自白,檢察官押人取供,這些遊走法律邊緣
的辦案方式,實則侵害人權,卻是檢調至今仍常用的手法
Bennie avatar
By Bennie
at 2019-06-28T01:01
等等所謂的「偵辦技,(這些字刪除)。
Zanna avatar
By Zanna
at 2019-07-02T16:43
因為推文中有呈現對於偵查方有很大的誤解的情形,本文
已經失焦,不再回應了.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9-07-05T07:59
你根本沒看上面的法條,若經「合法」通知2次未到,是可以
聲請拘票去拘提,當然准駁與否是在檢查官,拘提未到地檢
署還能發布偵字通緝。
Ida avatar
By Ida
at 2019-07-05T21:33
與其迷信一堆有的沒有的,不如去找個委任一個好的刑事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9-07-06T07:43
律師諮詢及陪偵。
Tracy avatar
By Tracy
at 2019-07-06T12:41
Barb Cronin avatar
By Barb Cronin
at 2019-07-07T21:40
通知書之事由僅記載「刑事案件」、「刑事案件調查」之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9-07-11T12:32
類的,實質上是侵害犯罪嫌疑人之刑事防禦權。
Hedy avatar
By Hedy
at 2019-07-13T00:55
例如:警察怕殺人罪之犯罪嫌疑人逃逸,在通知書上故意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9-07-16T09:28
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事由記載「刑事案件」。該犯罪嫌疑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9-07-17T10:36
人本能因為重罪而申請法扶第一次免費陪偵,卻因為通知
Jacky avatar
By Jacky
at 2019-07-19T03:57
書上之事由沒有寫明涉嫌之罪名,而可能為了省錢或沒錢
Megan avatar
By Megan
at 2019-07-20T17:46
請律師陪偵,甚至也無從事先準備,所以說實質上是侵害
Lucy avatar
By Lucy
at 2019-07-24T16:58
真心建議,要嘛找律師陪同,要嘛把案情經過敘述上來給網
Caitlin avatar
By Caitlin
at 2019-07-27T05:51
友分析,就算偵查佐程序有瑕疵也是能補正,程序瑕疵難道
可以推翻告訴人提供的證據跟控訴?實體會無罪?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9-07-30T07:57
犯罪嫌疑人之刑事防禦權。
Agatha avatar
By Agatha
at 2019-08-01T04:44
Hedwig avatar
By Hedwig
at 2019-08-06T02:13
我個人用目視大數視分析,用google看到的警察局通知書
十件會有九件寫涉嫌什麼罪名。
大數據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9-08-10T13:27
我上次賭博罪也
Iris avatar
By Iris
at 2019-08-12T17:53
你先把電腦畫面的截圖保存下來。
Puput avatar
By Puput
at 2019-08-17T14:37
我有查《偵訊筆錄與移送作業》一書及《警察偵查犯罪
手冊》第100點,確認犯罪嫌疑人通知書上應載明「涉嫌
之罪名」,基本上這個警察的通知書是有問題的。
Jack avatar
By Jack
at 2019-08-21T12:35
帶律師去做筆錄。
Doris avatar
By Doris
at 2019-08-25T00:37
盡快委任律師警詢偵查吧!
Isabella avatar
By Isabella
at 2019-08-25T13:54
結果是越想越不對勁系列嗎

公然侮辱起訴後調解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19-04-01T20:36
我公然侮辱原告 他去報案 我在偵查庭上沒有否認案由 檢察官建議判決起訴 轉簡易庭判決 法院寄調解開庭2次 第1次他直接放鳥我 第2次他開2個條件: 1、在他指定的網路社團公開發文道歉,內容要先讓他審過經同意才可發佈 2、一萬元精神賠償,但他會捐出去(有指定在6/1前捐給特定的單位) 最後只留第2個條件,一 ...

關於勞資雙方離職問題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9-04-01T19:15
在這家公司待了兩個月,因為有人生規劃所以依照公司要求提前一個禮拜提離職,離職時 間為3/31號, 但因老闆說要帶新人問我是否可以多待一天到4/1,我也答應了。 那今天4/1下班前,突然又被告知因為新人不熟悉所以要教到會我才能離職,但因接下來 已經安排其他工作不克前往前公司上班。 如果明天4/2我沒有來上班可能 ...

刑訴93條之1第一、三項是否矛盾?

Edwina avatar
By Edwina
at 2019-04-01T18:08
各位前輩好, 我是超級綠的刑訴新手 想請問第一項既然說這些法定障礙事由不會計入24小時 為何第三項又說「因第一項之法定障礙事由致二十四小時內無法移送該管法院者,檢察官 聲請羈押時,並應釋明其事由」? 我的想法是:既然這些事項不算入24h 也就沒有因這些事項而超過24h可言了吧 還是第一項的24小時指 ...

女兒在網路上收到被偷拍的訊息…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9-04-01T16:25
※ 引述《misshome (白雪狼)》之銘言: (原文略) 非常謝謝大家指教 當時沒有作筆錄的原因 一部分也是想說如果警察說查不到就算了, 另外就是自己的也沒甚麼法律專業, 但促使我想追根究柢的原因是,小女的同校同學竟也發生同樣的狀況 而且是在不同轄區的派出所 我才開始思考 這難道是不是通案 ...

女兒在網路上收到被偷拍的訊息…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19-04-01T14:45
(原文略) 非常謝謝大家指教 當時沒有作筆錄的原因 一部分也是想說如果警察說查不到就算了, 另外就是自己的也沒甚麼法律專業, 但促使我想追根究柢的原因是,小女的同校同學竟也發生同樣的狀況 而且是在不同轄區的派出所 我才開始思考 這難道是不是通案,而是大部分基層警員的心態嗎? 如果是這樣,造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