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個禮拜我跟我女友吵架,我打了他兩巴掌,事後跟他和他媽媽道歉,但還是沒辦法解決..想挽回他,但是他們母女兩都不理會我,電話不接簡訊不回,去找他他也不理我..我沒辦法取得他們的諒解,很無奈..昨天收到警察通知,我知道我被提告了,因為事發隔天他有去驗傷,所以我也心知肚明.本以為只有傷害罪,但警察還告訴我還有妨礙性自主,他說當天我強行托他衣褲,強制把陰莖偛入他陰道,我聽的我整個心冷掉,當天雖然是我提議的,但他也說好,他還去買保險套,也幫我套上,竟然被說成這樣?.因為他才15歲,但因為他很早熟,且交友很雜亂,警方也問我當初第一次是誰先提議的,我也實話實說是他提議的,她媽媽今天不敢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原因很多,他媽媽曾放他跟他前男友住外面,且也搞到懷孕,更扯的是還叫對方媽媽帶她去裝避孕器,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媽媽其實也都
被告妨礙性自主,傷害罪,請問我會有什麼麻煩?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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