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恐嚇罪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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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情事發生在學校
有人無緣無辜走過來打我的臉不會很大力但我很不爽
那時候很多人都有看到但因為是上課時間所以我沒跟他打起來
因為很不爽所以我就在網路上PO了一些文有涉及到生命安全的
然後一些挺我的就留言說很多挺我的話
被他媽看到所以可能會被告我們恐嚇
因為是他先打我我才PO的
那我能告他傷害罪嗎?
重點很多人看到他先打我我才PO那些氣話的
Update:
如果真的被告恐嚇我會承認也不會逃避
但能告他傷害嗎能嗎能嗎很多人都可以當證人傷害告的成嗎?!
Update2:
謝謝你們的回答我很喜歡聽了也安心許多
還有一個問題
在學校我們班的人都會用難聽的綽號互炮
因為感情好大家聽聽也就笑笑而已
但是她媽好像也要告我們很多人都用綽號罵他
重點是他本人對那綽號無所謂
如果她要告我們如果我們跟�

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5-04-16
你雖然受害在先,但法律是不容有私刑之行為,因此你氣憤上網PO涉及到生命安全之動嚇文詞,已觸犯刑法第305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如果對方提告的話,罪行是會成立的。
對方無緣無辜走過來打你的臉,因此你想告他刑法第277條之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你當然是可以提告的,不過你要有傷害之證明(驗傷),這樣才告得成。如果你沒有驗傷單,來證明你有受傷之事實的話,那傷害罪恐怕是無法成立的。
如果你缺乏證據,告不了對方傷害罪的話,但對方公然打你的臉,這是一種侮辱之行為,你有證人為證,因此你可以提告對方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並可依民法侵權行為之規定,向對方請求相當金額之精神賠償。
※溫馨提醒:雙方都有涉及不法,因此不宜輕易對薄公堂,否則兩敗俱傷。建議你可以跟對方協談和解。你可先釋出善意,跟對方道歉,因一時氣憤,才會說出一些過分之言詞,請對方大人大量,原諒你的魯莽,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能夠平安落幕。如果對方蠻橫強勢,不肯和��
Kumar avatarKumar2015-04-19
我看你是電玩打多了,滿腦子只有輸贏,只有嗆喊!
能告她媽什麼? 我們有告訴妳的必要嗎?
妳們平常的生活就已經脫序,就別論對錯了!!
Tom avatarTom2015-04-17
版大你中計了,被人知道你是誰了,趕快把意見欄的回答刪掉吧!
你是女生說話也有那麼兇嗎?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5-04-16
我的心靈真的好受傷啊....
2015-04-1716:37:07補充:
f我知道被看到就看到了沒關係
鐵君你什麼都不知道你吵什麼?
都說無緣無故了你還吵?
不知道我的平常生活你吵什麼?
輪得到你來批評嗎?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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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llis avatarWallis2015-04-17
你心靈受傷嗎.........
Susan avatarSusan2015-04-17
1.雖然是他先動手打你,這樣的傷害罪我是不確定是否成立。
2.如果在網路PO一些有關生命安全或是些有關"恐嚇"的字眼,
有可能會被告"恐嚇罪"。
3.如果雙方和解(就是你的監護人說給對方多少錢,對方不告你)
是應該不會留下紀錄(只要你未成年、還在讀高中職以下),但說不定會被學校記過,
然後有時候,對方可以連帶告那些幫有關"恐嚇"的貼文按讚(留言我是不知道)的人喔~
雖然說刪留言、收回讚,但是記錄都會還在。
所以看對方願不願意不告或是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