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的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該如何做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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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版上各位法律先進

我女友的父親前陣子過世,先說他們家的狀況好了

爸爸有開間有限公司,是負責人,爸爸過世後,公司也營運不下,只能選擇日後清算

但之前爸爸有用公司名義跟銀行借款公司信貸,

爸爸跟媽媽都是公司信貸的連帶保證人(或一般保證人,此點暫時無法肯定)

在我四處爬文下,目前得到的結論是,媽媽跟家裡3個小孩都要拋棄繼承

因為爸媽在銀行有保證人地位,因此不能繼承,不然會被債權銀行追討,

有確認公司信貸金額大於爸爸的個人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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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目前的做法,想讓媽媽先對爸的財產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看能拿多少算多少,

之後4個人拋棄繼承

但有如下2個問題

1.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必須正資產>負資產,單就爸的個人資產扣除房貸是正資產沒錯,

但公司信貸部分,因為爸爸是保證人,公司信貸的借款金額也要納入計算嗎?

如果是..那就沒辦法走這步了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該如何辦理?今天聽法院的法律替代役說這必須要走訴訟,

請我們找律師,然後寫訴狀...可是爸爸的親屬就只剩媽跟小孩,而且都要拋棄繼承

媽跟小孩一定都同意剩餘財產的分配給媽,這還有需要走訴訟找律師嗎?

不能就跟拋棄繼承一樣 寫些表格 自己提出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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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15-05-15
配偶能請求且能拿到就表示是正的不用拋棄 = =
Ursula avatarUrsula2015-05-15
如果是保證人你不繼承照樣可能會被追討
先釐清一下吧 不要賠了夫人又折兵
Belly avatarBelly2015-05-16
建議找律師釐清比較好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5-05-17
限定繼承能追討的就是繼承的部分....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5-05-18
除了程序比較麻煩以外財產清冊列出來沒有隱匿的話就那些財產
範圍內會被追討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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