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闆娘強逼離職怎麼辦?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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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會計事務所上班雖然才做兩個月多這兩天卻逼我老婆簽工作同意書內容在這邊1事務所內部作業及人員狀況有保密義務並不得使客戶資料外帶外漏遺失2基於工作責任及工作特性每年345月是營利事業年度節算申報期間離職行為一律暫停這條我請問過勞工局人員了她說雇主要開出這種條件必須有同等條件才可以規定員工而且他們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薪水他說是責任制責任制也必須要經過勞工局核定工作量合理才可以3在職期間所造成客戶稅務之短報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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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0-10-25
誠懇回答你...一.因為雇主目前只要求令夫人簽署勞工契約,但實際上並未進行扣薪行為,故在勞基法上只能以第14條六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向雇主請求以資遣相關規定辦法處理,並請勞工於事發30日內提出.二.假設公司已實際進行扣薪行為,就違反以下罰則.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及同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Cara avatarCara2010-10-25
你好可能老婆能力不錯你才有這樣動作吧其實要知道現在是資方市場你的動作當然是豁出去的感覺吧其時也需要你這樣的人社會才有救但是救不完的比較直接的有效方法是向稅捐處舉發他至少讓他以後收斂一點其他的不用教你你自己知道怎麼做的...Showmore
Wallis avatarWallis2010-10-25
說實話,臺灣的公司,是被政府慣壞的,這位態度傲慢的老闆,心態不難理解,『他是抱持著如果你去告我?我就慢慢跟你耗。』加上您所公佈的條款內容,其實是台灣公司很制式的規章,基本上公司都會盡可能規避任何賠償、刑責、行政處分等可能引起爭議之部分。強烈建議您,如有做好長期抗戰之準備,可以至勞工局申訴。(申訴之前建議再撥打一次電話,口氣柔和的請教勞工局"公務員",看看是否有可用之意見,如為勞動檢查之類的...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