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轉移到其他地方開庭 可否再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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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告訴人 住臺北
第一次開庭是在士林地方法院
當初被告沒來 是員警替他出庭

現在第二次開庭 被轉移到臺南的法院
打電話過去詢問的結果是
因為事發處在臺南 沒辦法轉移

(對方在網路上公然侮辱
而他住在臺南 所以這樣案發地點算是在臺南?

所以我要告他
還必須自行到他住的地方開庭嗎?
真的沒有辦法請他轉移回臺北嗎?


應該有人問過類似的問題
但我用幾個關鍵字搜尋都沒有找到
如果有類似的文章已被解答的話再麻煩告知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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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6-09-24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住居地法院管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6-09-27
告訴人無聲請移轉管轄之權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10-01
原就被 ,他告輸就要被關,你告輸沒損失啥,當然要 就被
Una avatarUna2016-10-02
謝謝兩位回答~長知識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0-06
你試想如果有人要整你,跑去金門地院告你,每次開庭你就
要坐飛機去一次金門,合理否?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6-10-07
謝謝你的舉例 我滿同意的
但犯法的是對方還要我花錢搭車過去還是覺得有點不爽啊~
Elvira avatarElvira2016-10-08
犯法是你說的,法院又沒有決定,要不爽什麼啊
Quanna avatarQuanna2016-10-10
那,改天換成你被一千人告犯法,原PO甘願花一千倍時間出庭
Ula avatarUla2016-10-11
然後還甘之如飴嗎???
對方只要一張狀紙,就可以把被告搞得七昏八素,好?不好?
John avatarJohn2016-10-14
不然這樣啦,下次乾脆建議立個法[原告若敗訴,直接判死刑]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10-17
或許這樣,原PO就會認真思考要不要告對方......
司法體系大概也可以很輕鬆,案件至少可以少掉2/3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0-21
不然,就算不判死刑,那把原本的罪名,改由原告承擔
Mia avatarMia2016-10-23
認定原告濫告,必須承擔相同刑度,
Erin avatarErin2016-10-24
不爽?那我跑去金門隨便告你,你去金門應訊好不好
Erin avatarErin2016-10-24
照原po這樣改 訟棍會很開心
Tom avatarTom2016-10-29
借題問下,如果是民事也是一樣嗎?
Sandy avatarSandy2016-10-30
原PO只是單純以一造想法在單線思考,卻沒想過哪天要是被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1-02
吉了,而且還被一堆人全台各地吉,不就要辦環島感謝祭??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11-03
回won大:是
Eden avatarEden2016-11-05
感謝U大解答
Joseph avatarJoseph2016-11-10
但民事有特別審判籍,如果民事關係有符合的話,還是可以
Lauren avatarLauren2016-11-13
恩對OwO
Irma avatarIrma2016-11-18
你可以等到用證人傳在去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