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班途中,我綠燈直行行駛,未料對方騎電動機車闖紅燈而出,於是就撞上去了,當下有報警,對方有酒測,我則因多處擦傷送急診。急診當天+複診兩次我都有開立診斷證明與收據副本也有報案三聯單,當下也有提告傷害罪。對方50歲左右月薪2萬9,一個人住沒有撫養負擔,但是沒保險所以他一直喊沒錢。原本,醫療費、薪資補償(3日)、計程車費(上班及複診,有些有收據有些沒有)、機車修理、以及一些多餘開支(換藥的藥品、無法自行洗澡等)、以及
被酒駕闖紅燈的電動機車撞到,該如何談理賠?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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