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朋友大家好 跟各位報告一下情形 某天去錢櫃開了車 喝了點酒
確定不多 遭到酒測 但無奈身體不佳吹不出來 所以被開了拒測
本來有要求要抽血 但警察不肯 所以小弟被扣車後 隨即到醫院抽血
是在合格範圍 雖然承上去了 但法官也不鳥 也只說 你抽血不關我的事
今天開庭 是開 你拒測的這個動作合不合法 不是 做有沒有過關的問題
但小弟懷疑警察用守株待兔的非法行為(之前有判決說不可以埋伏)
所以我當庭質疑 所以詢問出庭的員警 當日是否以守株待兔方式埋伏
警員回答 他跟另一名警員是騎車巡邏 剛好發現本人從紅線離開而且未打方向燈
但他身上祕錄器沒開啟 本人就再次詢問 你確定你是騎車不是開車嗎
因為他出現時 是用走路 而且他的搭檔也是開車過來的 我就問法官
如果他說謊是否造成偽證 法官有回 有偽證的疑慮 所以我請調了 行車紀錄器與
值勤表 第二次開庭 回報行車紀錄器已被覆蓋 執勤表顯示 他與另名警員是開車值勤
我想問 是否能告他偽證罪 因為我問了免費的律師 他只說 你要自己去地檢署舉發他
而且我還不是告訴人????????? 不懂律師的意思 所以請大家幫幫忙 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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