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些日子我開車出門被闖紅燈機車撞到,導致對方受傷,和解時對方開口要10萬..不和解要告我..他撞到我左前方的輪子..並人飛起撞破我的擋風玻璃而受傷..我車上小朋友都受到驚嚇了.1.過失傷害.我是否一定會被判.為何我被撞還要被告?2.當下地點的左手邊有車子(平行).在車上並無法全視左方車的到來.是否可以做為我有利證據加上我有行車記錄器(和我同行左邊車子提供)3.對方是某科大正職教師這羕是否算“知法犯法?4.那我如果成立判決了,罰金是否也算�
被闖紅燈撞還要被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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