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藥販賣業者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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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條(駐店管理限制之豁免)  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業經核准登記領照營業之西藥販賣業者、西藥總商,其所聘請專任管理之藥師或藥劑生免受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駐店管理之限制。本店是在民國78年前開立的那是要聘還是不用呢麻煩法律專家幫我們解惑...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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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nna avatarQuanna2013-08-24
您好:本問題我已經在8月24日,為您在我的部落格回覆過了,同樣的回覆如后:縱然,藥事法第28條、或第104條,所規範的部分都是「西藥」的業者。但是,藥事法第104條-1前段指出,104條所提到的西藥販賣業者、西藥種商,都是指「西藥商的負責人」在民國79年1月1日以後,都沒有變更過;且仍然繼續營業者。簡單講,民國78年12月31日前,如果「沒有經過登記核准、領到營業證」;或是,79年1月1日以後「有更換過西藥商的負責人」;或是「負責人沒有繼�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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