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發生車禍,我騎車,對方開車,對方開外線(雙線道),我靠外線(白線外),因對方臨時右轉,我煞車不及,背a到,對方右前方撞到我左後方,結果我撞到路邊停車臉縫了2X針(傷口將近長10公分),事後知道對方酒駕,達0.45,住院期間,對方不聞不問,最後我方打電話過去時,對方還說要告就告。說是我從後面撞他的,而且酒駕規酒駕,關他屁事;前幾天鎮公所打電話來,被通知要去調解委員會,我該怎麼跟他要求賠償金額?總共2次手術,一次被撞,急診,一次開刀,XX環節手術(忘了),目前薪水3W,有爬過些文章了,但都太文言文,看不瞭解意思,求償書該怎麼寫?應準備資料有哪些?除了住院醫療收據,還有哪些,要洗照片給對方看嗎?如經調解後,如果成立和解了,對方不付錢怎辦?如果調解不成功,最後上法院,經法院判決下來的賠償金&調��
要去調解委員會,經調解成立後,不付帳該怎辦?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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