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前方)被後方機車撞到警察說做筆錄要開紅單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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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親友(前方)被後方機車撞到(直線道路上撞的,非交叉路口),我們跟對方有初步共識就是要他們賠我(口頭上),警察之後打電話來問,我們說[他們要賠我們車子損傷]!警察就說那就不用作筆錄,然後又說,不然你們想作筆錄,然後被開紅單嘛!我親友有戴安全帽,有帶行照駕照,沒有防礙交通(但是雙方都把車子移開了)想請問我們前方,會被開罰單嗎???還是警察想吃案,所以嚇我們的,因為這位警察好像很多案件要處理!!ps.4月26日要去派出所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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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 avatarJake2012-04-26
首先想想當時你們是否真的違規?如果不是很清楚的狀況下,當下我會很客氣的問警察,請問我們違反甚麼規定,如果警察能夠清楚的告訴我,我才會去思考下一步該怎麼做。其實最正確的做法還是"按照規定去做"。看您的描述很難判斷您是否違規,例如闖紅燈、超速等等。所以如果你們約好4/26和解,條件也在接受範圍之內,且確定事後不會再有爭議,那麼直接和解不做筆錄這樣的做法也是可以接受的。因為和解白紙黑字,雙方寫清楚就可以。如
Jack avatarJack2012-04-24
你好:一.發生車禍要報警處理保留證據二.後方追撞前方車應為肇事原因前方車無肇事因素三.調解:前方車可估價要求後方車賠償四.如有問題可來電討論...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4-26
在這邊先給您幾個觀念:1.只要警察來處理就一定會先接到紅單:妨礙交通,不管是肇事者還是被害者;然後就是到警察局或醫院做筆錄。雖然警察來辦的話想賴的一定賴不掉,但是花錢又花時間,之後搞不好還要上法院,所以有很多人會選擇私下和解。2.口頭上的約定是沒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所以一定要做書面上的協議,而且要當場做,這樣才能釐清責任。雖然說也有不少人還是會因為種種原因在之後再對簿公堂,但如果要私下和解的話這是不可少��
John avatarJohn2012-04-26
個人認為既然對方已經要賠償車體損失的錢那就不用想太多至於那個警察說要開你紅單純粹只是虎你罷了吃案是不太可能大多是懶得做筆錄寫報告才那樣回你的其實如果你對他的言語感到不適的話倒是可以申訴她至於罰單那些就不用怕了,沒違規哪來的罰單?要開罰單也是開撞你的那個人不過既然要和解那是最好囉沒甚麼大礙只有車體損傷能和解就和解吧留點人情總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