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開車那天我是在分向線要迴轉(我車是已經打直了)被直行騎機車煞車不急先自己摔倒在撞上我的車門(那條路是有機慢車道)這樣他是不是侵犯我的路權呢?那條也沒攝影機..不能還原真相..後來警察說他能告我過失傷害..是這樣嗎..我比較倒楣嗎..?最後他機車前面壞掉而我駕駛門板金凹+掉漆車門密合度不夠他要我賠他修車費我只能用第三責任賠他了(如果賠她了我第三責任就等於失效?)先前我是說我車子部分我弄(因為我怕他告我過失傷害)不想把事情變��
解決交通事故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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