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對薪資算法了解的各位:我的月薪薪資是19200元,時薪19200/30/8=80但是我是作四休二的這樣子還能用這樣的方式來計算我的時薪嗎我門公司卻是要這種模式來計算這樣子算是合理方式嗎!!我有在其他問答中發現這條法規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所稱例假不限於星期日。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法有明文。勞動基��
計算加班費的時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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