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前科又肇事傷人會加重刑責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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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詐欺前科已易科罰金結案,現又車禍肇事傷人,和解又談不攏,請問會怎樣?對方如果提告,法官、檢察官會知道我有詐欺前科嗎?各位大大有好的建議嗎?因為對方和解條件我認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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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 avatarHardy2015-04-19
依刑法第47條(累犯)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依上述刑法之規定,你要在前案詐欺罪判決確定,易科罰金完畢後,五年內有故意犯行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時,才屬累犯,新案才會加重其刑的。而你車禍肇事傷人,是屬於過失之行為,並非故意犯行,因此是不屬於刑法所規定之累犯的,原則上,前案詐欺之罪行,對你本次肇事傷人之罪行,是不會有影響�
Linda avatarLinda201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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