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或偽造文書?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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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我前幾天喝醉了..我朋友拿了我的信用卡去付帳..當時我是不知情的...第二天掛失卡片才由銀行行員那得知..卡片被冒用了,,,我朋友偽造我的簽名是屬於"刑事法的偽造文書"罪嗎?又另外他這樣是以不法手段取得我的卡片嗎?如果是的話是不是又涉及了詐欺罪....那請問我又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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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ly avatarBelly2010-01-08
您好~的確是屬於偽造文書及詐欺罪也涉及侵占罪商家也未對照信用卡背後簽名是否正確,也涉及業務疏失商家必須對這塊負責可請信用卡公司將此筆款項列為"爭議款項"到時候可將此筆款項消除(包含訴訟期間的利息),由店家自行認賠朋友的部份可提告以上三項刑事罪以上給您參考...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0-01-04
你喝醉了..你朋友拿了你的信用卡去付帳..當時你是不知情的...所以他並沒有詐欺的行為!!(使用詐術)而他的行為屬於"竊盜"又偽造你的簽名--屬偽造文書所以你朋友犯了"竊盜罪"及"偽造文書罪"既然是朋友好好與你朋友談談吧!否則此刑法為公訴罪一經起訴無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