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媽媽被詐騙17萬,我為了找出有利證據,和詐騙集團周旋,詐騙集團有另外給我2個
帳號,一個開戶在台北,一個開戶在苗栗。我先轉帳1元給台北的,再轉帳給苗栗的。
今天收到處分書,但只有台北的被告,並沒有苗栗的被告,打給承辦書記官,他們說只有
一個被告沒有2個,之前在派出所報案後,有收到通知說在台北中正分局承辦,之後再收
到中正分局簡訊,說已經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目前聯絡不到當初的偵查佐,是否是移送2個涉案人,因為我有打電話去苗栗地檢署,他
們說沒有案件。
請問有哪個環節有問題嗎?
我剛剛試著轉帳1元給苗栗的帳戶,目前還是凍結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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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一個開戶在台北,一個開戶在苗栗。我先轉帳1元給台北的,再轉帳給苗栗的。
今天收到處分書,但只有台北的被告,並沒有苗栗的被告,打給承辦書記官,他們說只有
一個被告沒有2個,之前在派出所報案後,有收到通知說在台北中正分局承辦,之後再收
到中正分局簡訊,說已經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目前聯絡不到當初的偵查佐,是否是移送2個涉案人,因為我有打電話去苗栗地檢署,他
們說沒有案件。
請問有哪個環節有問題嗎?
我剛剛試著轉帳1元給苗栗的帳戶,目前還是凍結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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