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原是被害人但一直不處理變被告 - 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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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份我的帳戶遭人盜用,但是我一直沒去注意我的帳戶等到銀行通知說我的帳戶已變成警示帳戶時我才立刻去了解詳情,但是我第一次去報案時警察他說你要有交易明細才可以接受報案,而當時我是有去申請交易明細,但是沒再到警局去報案跟做筆錄,從那之後過了1個月到了11月我收到(刑事案件通知書)2次了,但是一直都沒去到了今年1月份我收到板橋法院的傳票,我是本案件的被告,開庭日1月31號,我很懊惱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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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1-12
(一)關於詐欺罪之構成要件應作如下分析:(1)客觀不法構成要件一切有關犯罪行為的客觀條件。例如,行為手段、行為人特質、行為結果等。詐欺罪的客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術行為、他人因詐欺行為陷於錯誤、因陷於錯誤而為財產處分、被詐欺者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詐欺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利益,以及上述各個不法要素間必須存有因果上的關連。(2)主觀不法構成要件關於犯罪行為人的內心要素。例如,全部犯罪皆有的「故意、過失」,或特定犯罪所有的「意圖」。詐欺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包括下列要素,詐欺行為之故意、謀取行為人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特定意圖。(二)對於是否構成詐欺罪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對方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是,對方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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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rge avatarGeorge2012-01-10
是嗎?整件事情真的是這樣?為什麼帳戶會被盜用?想必有原因,不然你的金融卡密碼會被人家知道?而且明知被盜用了,也不去積極處理,這真的很奇怪喔! 一般人知道帳戶被盜用,就馬上會積極處理,你卻很例外的,不去積極處理?說給檢察官笑一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