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繳遺產稅分期繳費單產生的滯納金返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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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之前父親過世前,要我負責後續祖輩的遺產稅分期繳納,那時候不知道遺產稅繳費期
是兩個月,一直疏忽了繳費日期(當時父親說每兩月從後面按順序拿一張繳納就好,也因
為每張有單據編號,所以一直依單據編號繳納,沒想到前兩期開始期數繳錯,造成後面的
先繳了,前面兩期沒繳,今天被罰了3000滯納金,經詢問才發現繳納期數跟單據編碼順序
是相反的,請問要如何主張返還滯納金? 因為父親過世,家中有很多事情,所以一直沒
去注意日期,今天才知道緣由,朋友說這是我自己的錯,國稅局可以不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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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2-06
進國稅局口袋的東西你還想拿出來?
James avatarJames2019-02-11
你想要國稅局找更多理由找你家麻煩嗎
咱們國稅局凌駕於法律之上..別想不開
Kelly avatarKelly2019-02-16
若有申請正式分期分單,就去異議繳錯稅單申請更正看看
吧,若非法規允許的正式分期應該就沒辦法
Sandy avatarSandy2019-02-17
才三千塊而已,我覺得就不要浪費時間了。
Gary avatarGary2019-02-19
分期繳納的稅單應該都有列印繳納期限,你逾期就是逾期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2-22
,繳錯後期的稅單並不是國稅局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