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月以前,前夫被我朋友打傷後,驗傷跟報警都做了,事後接到他家人告知前夫的傷勢,(左手骨折跟左腳粉碎性骨折,頭部有點腫),所以手跟腳都打石膏,在事後我們找代表跟前夫約時間談和解..但是前夫都不赴約,然而事後我還在路上看見前夫依然在工地工作(因前夫從事工地玻璃工程作業),(而且前夫沒有打石膏),我在事後問過他家人..對方家人告知,他可以開車ㄚ,但是都沒辦法工作,(但是我跟我的朋有明明見到他都好好的ㄚ)走路跟手抬玻璃都很正常餒!!現在我
說是打石膏了,半個月後卻見前夫在工地工作,該拍照或錄影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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