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人設計的商品logo,在拿來做其他產品是否侵占智慧財產權? - 法律Damian · 2010-08-1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假設我本身開了一間飲料店,而我的logo、名片,等東西......是請他人設計的。那我如果要拿這個logo還有名片上的花紋來做其他的相關產品,是否算是侵權?例如:環保杯......等,相關的產品。有請法律達人幫忙解答喔,謝謝摟!...Showmore法律All CommentsIngrid2010-08-14您好!請他人設計的整體識別標示,有可能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美術或圖形著作(須依個案判斷),若在受著作權保護的前提下,就需要考量到您後續對該識別標示的利用,是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Ⅰ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除前條情形外,以該受聘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出資人為著作人者,從其約定。Ⅱ依前項規定,以受聘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依契約約定歸受聘人或出資人享有。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Related Posts請問這張照片上的字型是屬於什麼?安寧病房之勞保給付。六人行Ross跟Rachel第一次在博物館內約會得背景音樂少女時代10/16演唱會如何檢舉不衛生的小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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