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由於今天我上班的時候,有位客人前來說要印書,基於智慧財產權為由,我的同事是婉拒了。客人回說他是老師,而這是"學術用"的。但我們還是再一次婉拒了。而客人則不悅的回說:「我不會再來你們這裡印東西了,可是我還是要跟你們說,我是法律系的老師,學術用的書籍是可以印製的。」然後帶著不愉快的臉色轉身離開。我的問題是,只要是客人帶書來,說這是學術用的,我們就可以合法印製?觸法索賠的金額都是天文數字�
請問"學術用"書籍可否印製?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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