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Nexon併購遊戲橘子的疑問
看了一些新聞報導,遊戲橘子說Nexon違法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是違法
Nexon不是買了遊戲橘子丟出的股票嗎
那麼應該是很合法的行為啊
連政府都幫遊戲橘子出面,到底為什麼呢
Update:
感謝大家,所以這是市場上的....潛規則??
看了一些新聞報導,遊戲橘子說Nexon違法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是違法
Nexon不是買了遊戲橘子丟出的股票嗎
那麼應該是很合法的行為啊
連政府都幫遊戲橘子出面,到底為什麼呢
Update:
感謝大家,所以這是市場上的....潛規則??
All Comments
首先, 要先說明, 企業併購是合法, 並沒有說外國公司要買台灣的公司就是違法, 或是併購就有問題. 甚至說白一點, 所謂的惡意併購, 惡意指的是針對現在的經營者有惡意, 對投資大眾來說, 併購通常會帶動該股票股價短期快速攀升, 如果最終合併的公司是頗有知名度的大公司, 股價的上揚是很明顯的. 所以併購, 對投資大眾來說, 其實並沒有壞處.
通常惡意併購會直接更換掉現在的經營團隊, 同時由於併購者能夠承接被併購者的權利(包含智產權, 專利權, 以及非代理性的現行商品)與義務(包含債務, 僱員的福利等), 所以, 國家要阻止併購, 通常是以會影響到廣大群眾或是國家的重大利益, 以國會決議或是該管單位的行政命令來阻止.
那先來看Nexon有違法嗎? 如果有, 違反哪些法律?
就上述三法規來看, 可能涉及違法的是公平交易法的第六條(有關結合申報), 以及證劵交易法的第43-1條. 如果你對法律有興趣. 我貼連結在這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G...
就這兩項法規來說, 公交法明確規定當持有某方的股票達1/3時必須要申報, 如果沒申報, 可處5萬元以上, 2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證劵交易法的第43-1條也載明了申報的必要, 違反的話, 最高可處2年以下徒刑, 拘役或併科180萬以下罰款
不過, 從現有的資訊來看, Nexon可能違反的是公平交易法的未申報結合申報, 比較難說它違反證劵交易法, 因為他並不是短期內大量購買橘子的股票, 而是在5年內陸續公開買入的, 甚至在去年, Nexon就持有27%的股票, 已經超過劉柏園所持有的將近20%, 那去年橘子怎麼沒說話
另外, 在巴哈上, 有一篇文對於此事有相當中肯的看法, 貼出來給你參考(請自行點入, 對方沒授權, 我不能擅自將全文貼上)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60...
兩邊真是差距太大
台灣遊戲產業說穿了............市場太小了 政府真正支持嗎????
想去中國發展???? 中國本土遊戲產業殺的你死我活......簡直是地獄
弄到最後,他們喝湯吃肉,我們分到骨頭屑屑...................
2012-05-18 02:14:48 補充:
連政府都幫遊戲橘子出面
這是政治作秀............................................我實在不知道政府能怎麼樣......
找他泡茶喝咖啡???????????????
所謂的惡意併購,就是原經營團隊不歡迎新的加入者,新的加入者硬要進來,那就是惡意併購
可能是公司治理理念的不同,可能是研發到銷售各環節做事風格不同,也可能是對公司薪資成本費用定價等等意見相左
企業經營就是這樣,先來的先贏,法律也先保障先來的,除非先來的自願放棄移轉給後來的,否則後來的即使用手段,例如高價收購股權佔領董事會名額,也會被判為惡意併購
因為法律為了保障企業經營的穩定及持續發展,不得不先保障先來的,以防後來的只是為奪權而收購,導致企業經營不安定,或甚至腰斬關門大吉
2012-05-16 16:28:24 補充:
不算"潛"規則...表面規則啦~ 公司法,證交法,企業併購法什麼的寫得很明白
普通企業想要併購時,都會先行協商,他們應該是談判破裂,所以才會搞那麼大
這種經營權的問題,台灣常常發生,有的甚至上街頭,去看什麼金控阿什麼開發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