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一個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與人性交易是否罰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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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請問一下一個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與人性交易是否罰之?以下這幾個法條,我看得霧煞煞..幫我解讀一下刑法講的是性交,其他法規講的是性交易...不過我想性交應該是概括了性交易了吧?(這鍋問題可真需要一點腦筋急轉彎一下!)1.[刑法]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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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0-04-05
單純一點,假設某個14~18歲間的人是"單純的個體戶"...就是沒有被幫派把持利用,也沒有"順便販毒"這類的...或詐欺...1.如果這個人是出錢買春,然後其又未滿16歲,對方都會被法罰(刑法227及兒少性交易防治法)...2.同上,如其是16~18歲,對方也是16~18歲,出錢的會被處罰...因為這就成了"交易"...3.如果當事人14~18歲只是單純的賣春(援交),不會罰,法院會看情況通知家長或監護人,或學校或社工或心理師(輔導老師)等會介入調查這個人為什麼會去做援交,然
Jacky avatarJacky2010-04-06
若單純由問題((一個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與人性交易是否罰之?))解釋:1、該青少年為付款者~不處罰該名14歲以上~未滿18歲的青少年。但、經警查獲,該青少年會責令家長領回,而與該青少年((性交易者))依刑法第227條論處((多數輕判))。首先妳得了解性交與性交易是不同行為,一種不需付費,一種需付費。2、該青少年為收款者~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18條論處:法院依審理之結果,認為該兒童或少年有從事性交易者,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