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吃維他命B1殺人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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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是從八卦版討論裡面想到的題目
【裁判字號】97,醫上更(三),3 http://0rz.tw/c5HVV

今天假設鄉民某A 看見了八卦版的討論
發現原來醫生曾經施打維他命B1 造成病患過敏過失致死的案例(致死率<0.1%)
某A心想 仇人某B你慘了
遂跟某B講 "維他命B1對身體很好喔 要多吃" 甚至是主動買給某B吃
某B心裡非常感動 以為某A竟然開竅了 於是真的就天天吃
某一天還真的暴斃了

這個案例讓我想到 男友想殺女友 遂帶女友雨天散步 讓雷劈死她的故事
教科書上都稱這為容許風險的故事
假設被雷劈與吃維他命B1的致死機率差不多 兩者也都是日常生活遇的到的事情
吃維他命B1也對身體有好處 總不能禁人下雨天出去散步 禁人吃維他命補充營養

如果用容許風險來解吃維他命B1的例題
因此為容許風險 所以阻卻客觀歸責 客觀構成要件則不成立
那 主觀構成要件 以及該如何論以刑罰的部分
筆者分別以以下三說表示

甲說:
某A成立殺人未遂罪
某A主觀構成要件只需要對於某B的死亡結果有知以及意欲就足夠
不需要了解到容許風險在法律上之評價 對於此例雖為容許風險
但行為人確實已經死亡 則該當

乙說:
某A雖成立殺人未遂,但屬於不能未遂,不罰
按刑法26條規定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餵食維他命B1行為 風險極小 屬容許風險 法律上評價將之視為無危險
又一般客觀情形 將不生犯罪結果
次按德國通說 此例行為人為重大無知 誤以為B1真的可以當作殺人手段
因此不罰

丙說:
某A不構成犯罪
容許風險不僅同時阻卻客觀構成要件
因客觀構成要件與主觀構成要件須要相對稱
主觀上行為人也得對於容許風險有所認知
既然容許風險為法律所不處罰的風險 行為人主觀上認知其從事法所不處罰的行為
當然主觀上無故意 也就是容許風險同時阻卻客觀與主觀構成要件
行為人不構成犯罪


想請問各位大德
對於容許風險的部分
我手邊的教科書是放在客觀構成要件裡面檢討
有哪本書 或是哪篇論文 有在檢討容許風險與主觀構成要件的關係嗎?
上面三說應採哪一說較適宜?
若採甲說 則鄉民若真的拿B1去餵食他人
那不就構成殺人未遂?因為叫人吃B1真的會發生犯罪結果以及風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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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剛剛上月旦查到的文章
台大法學論叢第二十八卷第一期
作者:黃榮堅 教授
p11

黃師以墜機為容許風險為例 雖某甲想殺女友 買機票讓女友去坐飛機
女友也真的墜機掛了
但某甲所認知的事實為一個合於容許風險的事實 因此不具犯罪故意

要是採此說 再把吃維他命B1解為容許風險
那這樣八卦版提到的那位醫生真的是很雖小
一個看過這案例 故意拿B1殺人的鄉民 不成立犯罪
實務上卻判醫生可被歸責 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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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9-11-27
(小聲說)某一天暴斃拿掉還可以再出一題不能未遂.
Charlie avatarCharlie2009-11-30
不過那個光民事都打到更三,不法性是跟著過失一起冒出來的.
Erin avatarErin2009-12-02
過了行為過失不法這個門檻,相當因果關係是順筆帶過而已@@a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12-07
但是刑事上的話,b1那個致死率<0.1%不是指每個人都有<0.1%
Joseph avatarJoseph2009-12-10
會死,而是對有"特殊過敏體質"的人,有很高的機會誘發嚴重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12-14
敏,統計起來這樣的案例出現的比率<0.1%,也就是對安全的人
很安全,對危險的人很危險...(啊,沒睡飽)
Tracy avatarTracy2009-12-18
因此我覺得判定的標準應在於行為人對被害人此項特殊體質有
否知悉,進而利用此一體質實現其決意;或者其對被害人具有此
Robert avatarRobert2009-12-21
種特殊體質有加以注意的義務,而容認或忽視此種可能,來判斷
是否是法所不許的風險實現,或乾脆從主觀構成要件上就從預
見可能性加以排除.
Adele avatarAdele2009-12-23
毒物和食物的差別只是人體對之出現不良反應的門檻
Ida avatarIda2009-12-26
所以E大您覺得鄉民買B1毒殺人例子 不論存的是甚麼心
都不能用容許風險來解釋?
Lily avatarLily2009-12-29
你如果知道一個人吃花生會過敏還故意給他吃...那會怎樣?
Daniel avatarDaniel2010-01-01
前提是鄉民不知道對方有沒過敏體質 明知對方有明顯是殺人
Leila avatarLeila2010-01-03
當整個環境都不會對B1做測試的時候 那位醫師的行為是否達到
James avatarJames2010-01-05
已盡注意義務?! 我想說的是 當然不是積非成是 但是當一個判決
Una avatarUna2010-01-08
除了帶來家屬的財富 並沒有帶來什麼改變也不被醫界尊重的時候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0-01-09
這中間也許哪裡出錯了 舉某大醫院對augmentin不做測試為例
Zora avatarZora2010-01-09
萬一哪一天 好死不死發生了 那麼誰該被處罰? 又如果
Steve avatarSteve2010-01-11
在測試的時候就發生了過敏性休克致死或殘 這一切有沒有爭議?
Regina avatarRegina2010-01-13
法律人當然懂法玩法 但個人天真的以為這背後應有高貴的目的
Joseph avatarJoseph2010-01-17
為什麼人們送孩子去補習班補習 考壞了不會要求賠償?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0-01-20
老師不是應該負舉證責任 舉證他沒有教不好孩子嗎?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0-01-21
今天打了B1後死亡 也許只是時序上的相關 為什麼是醫師要舉證?
Selena avatarSelena2010-01-24
要證明一件不存在的東西不存在 對醫師所帶來的折磨
Carol avatarCarol2010-01-28
可不亞於家屬的悲傷與自認受到的不正義對待
Hedy avatarHedy2010-01-29
考壞了有可能是不完全給付 解約退錢啊 哈
Isla avatarIsla2010-01-31
我是覺得有可能醫師在抗辯的方向跟論述少了些甚麼
Eden avatarEden2010-02-03
例如像B1普遍存在食物裡這點判決書上我好像沒看見有論述
Sandy avatarSandy2010-02-06
也沒論述B1為維持身體必須的coenzyme
Jake avatarJake2010-02-08
來龍去脈不清楚 不過如果是要醫師舉證不是過敏的話 又不解剖
Mia avatarMia2010-02-11
那擺明就是機車..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0-02-12
B1過敏判賠 個人倒是覺得這點很好防 B1都還是水溶性了
吃再多也無法殘留體內 全都流光光 這點沒有防禦好真的頗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