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有嚴重的法律問題想問一下,謝謝大家.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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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接續犯和競合犯差在那裡,是不是在警訊筆錄有承認自己犯罪.自己的行為是犯罪的自白.和在警訊筆錄送到檢察官那裡也是自白承認自己有犯罪的自白檢察官才給我機會.到法院自己認罪自白.才會判輕的說法那麼接續犯和競合犯那一個會判比較重.是接續犯還是競合犯以刷.(盜刷信用卡來算一筆刷卡算一個行為一罪一判).(還是辦兩張信用卡來算一罪一判的行為)因為我也沒有去刷ㄚ.請大家來發表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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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vatarJohn2013-12-13
刑法第五十六條關於連續犯的規定已經刪除。盜刷信用卡︰盜刷一筆(次)算一罪,之後法院再依刑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數罪併罰)裁應執行之刑。盜辦信用卡︰盜辦(偽造變造私文書罪等)和盜刷(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普通詐欺罪等)通常最後都是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判輕的說法?主動找受害人談賠償和解(犯罪後之態度)、協商(認罪協商)等方式都有可能會判輕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