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下例情形屬普通傷害罪或故意傷害罪呢?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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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gatha
at 2015-10-03T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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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9/30去ktv唱歌,手機沒電跟服務員藉插座充電,服務員拒絕,當天因在等先生及小孩的電話,所以當下請對方找主管來,對方表示她就是主管,後表示要打電話請人付帳,對方才同意借充電10分。智慧型手機耗電快,10鐘充電,電力很快就不足,當下請對方再讓我充10分鐘,對方怎樣都不肯,當下確實情緒相當激動及不悅,因此有口角及動手揮打對方,連來前來阻止的員工也遭波及。事後,對方去驗傷並提出傷害告訴,10/2晚上被通知去警察局做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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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lga
at 2015-10-04T19:03
普通傷害就已經包含故意在內傷害只有分普通與過失兩種至於會不會很重要看對方造成的傷害而非板大用甚麼方式打人且法官會根據板大之前資料做一決定這非外人可判定的流程就是雙方筆錄後警方呈交檢方檢察官開庭認為有罪起訴法官判決板大可以申請至KTV所在地之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只是對方願不願意這就非我們可控制的(因為沒人可以逼對方一定要和解若對方願意花時間走法院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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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andy
at 2015-10-05T12:45
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值重複po同樣的問題一��

車禍和解無法達成共識,對方全責,上法院會遇到甚麼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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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artha
at 2015-10-01T05:09
我機車直騎,對方汽車迴轉,所以撞上,我有背部和右腳腳踝的擦傷挫傷,因為右腳腳踝骨頭腫了一大塊,上大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