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二審上訴駁回"不得抗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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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大大

因與房客有租屋提早解約的糾紛

一審判決結果對方勝利,我方需返回押金。

我方上訴二審,二審法官認為一審法官判決有未盡詳查之處。也就是說是站在我這邊的,
不需退還押金。

但是因為我的上訴狀裡沒有寫明一審判決哪裡有誤,所以二審同時也被駁回了。

也就是說,雖然二審法官是認為我方是對的,但上訴「不合法」,所以駁回。不合法的理
由是「我沒寫出一審判決法條哪裡有誤。」

但當初我遞交上訴文時,有詢問一審書記官,是否需要寫一審判決有誤的法律條文,一審
書記官跟我說「不用。這樣就可以了。」所以就沒有補寄,結果居然變成被駁回的理由。
而且二審是「不得抗告」。覺得有被書記官誤導了。

請問
1.這樣二審還有挽回的餘地嗎?
2.是否這樣就必須用一審的判決下去歸回對方押金?
3.如果需退回押金 ,二審收到判決書多久內要退回,才不會被假執行。(對,一審法官允
許對方可以拿判決書扣押我的房產)
4.可以申訴書記官嗎?因為他的說法導致上訴被駁回(如果法院電話都有錄音的話)


覺得很可惜,二審是傾向自己的,上訴文也用心寫了很多,居然是這樣兩面結果,有點難
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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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22-07-26
猜測你把法院引述的上訴理由認為是法院的理由
Doris avatarDoris2022-07-25
1.沒有 2.是 3.儘快 對方應該沒有假執行 4.一般來說沒意義
Hazel avatarHazel2022-07-26
書記官只是作為當事人和法官間聯絡的窗口,法律問題不應
該問書記官
Lydia avatarLydia2022-07-25
被誤導自認倒楣囉,我問的還是法院跟市政府的免費律師
諮詢,也是被法官駁回。自己上就是這樣。
James avatarJames2022-07-26
是駁回,還是敗訴???
Steve avatarSteve2022-07-25
很好奇 如果不得抗告還硬抗告 會有刑責嗎?
Jack avatarJack2022-07-26
就是擺出拎北就是要給你抗告的姿態強硬抗告
Selena avatarSelena2022-07-25
會不會因此惹出其他刑責?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2-07-26
就是法院只是引述雙方上訴及答辯理由 並不是採納你的上訴
Brianna avatarBrianna2022-07-25
如果你是最近的 我猜是屏東地方法院 111,小上,13
Mia avatarMia2022-07-26
如果是上面這則判決 哪裡有「二審法官認為一審法官判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2-07-25
決有未盡詳查之處」?
Joseph avatarJoseph2022-07-26
本院查:
這個才是法院見解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07-25
前面是整理兩邊的見解
Bennie avatarBennie2022-07-26
小額程序二審是法律審,要以違反法令為前提,推翻不容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07-25
自己留著轉帳紀錄避免對方聲請強制執行
Olive avatarOlive2022-07-26
第四點下面只是引用你上訴理由,….云云,只是帶過去
Regina avatarRegina2022-07-25
而已
Lauren avatarLauren2022-07-26
到於法亦有未洽為止通通是引用你的上訴理由而已,二審
也不會那麼麻煩要扣你房子,你戶頭有錢就從銀行扣就好
了;要主動付的話就匯款然後備註,一審裁判費640也要記
得一併給喔
Emma avatarEmma2022-07-25
沒有任何支持你想法的意思喔;假執行也是依照法律規定
一定要宣告,法院沒有裁量空間;再說你這件已經確定了
,以後也不會是假執行,而是真正的強制執行,強制執行
Ethan avatarEthan2022-07-26
一審的救濟教示有寫 要針對判決違背法令提起上訴 照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2-07-25
二審裁定所引 確實還在爭執事實層面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2-07-26
是要你說哪裡適用法令有錯 不是問你事實真相
Xanthe avatarXanthe2022-07-25
小額就是一審決定事實
Olive avatarOlive2022-07-26
面對現實好嗎? 整個判決只有「五、經查」跟「六、據
上論結」這二段是二審的意見 其它通通都是引用原審判
Oscar avatarOscar2022-07-25
結 或是「把你的上訴狀寫了些什麼」引一引 沒有任何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2-07-26
地方是在說一審判決有未盡詳查之處 不要再幻想二審認
同你或是惡搞你了
Joe avatarJoe2022-07-25
出租有一份好契約比較重要......時代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