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併案強制執行聲請狀的案號及證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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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好
請問關於併案強制執行的兩個問題

一、狀紙最上面的案號要留白還是寫最先發動的原案號?

二、標的是不動產的話,執行費收據跟土地建物謄本沒附會不會被要求補件?

以上

煩請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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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如鏡 一帆風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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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artha avatarEartha2021-10-08
最上面空白 你這件會另外分一件案號
理由裡面寫要執行的標的跟哪一個案號一樣 請求併案
Dora avatarDora2021-10-11
執行費收據? 聲請強制執行就會有收據阿 你這件是不是追加
Dora avatarDora2021-10-14
是,追加
Irma avatarIrma2021-10-16
若是追加的話 就不是我前三樓說的了 狀頭要寫你這件的案號
Zanna avatarZanna2021-10-19
然後內容寫你要追加的那件標的和案號 可以先不附謄本
Kyle avatarKyle2021-10-22
推樓上,內行人
Dora avatarDora2021-10-25
看你有幾個執行名義,一個的話是追加執行標的物,就不是
併案,執行未終結的,就把案號股別寫上去。如果執行終
結如發債權憑證,則是另一個新的聲請強制執行案,空白即
可,法院另分案
Kama avatarKama2021-10-27
推1樓
Sandy avatarSandy2021-10-30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