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大一些問題因哥哥跟朋友出去2個人跟人發生爭執朋友被打哥哥上前幫忙對方5.6個人其中一各從車上拿出刀子砍傷我哥哥我哥哥胸口中刀約2.5公分深擦點中心臟左手手筋斷掉後來報案友醫院證明有路邊監視器畫面提出傷害告訴請問會不會因為互毆而告不成請問他從車上拿出刀砍人有沒有構成殺人未遂因為現在只是傷害告訴我能再提告殺人未遂嗎?還有這樣算不算重傷害還有對方如果想和解我能提出賠償嗎因手筋斷掉及胸口的傷我哥修養好幾各月到現在半年多手還是有些影響因他是做工程也沒扣繳及一般公司證明
請問傷害罪以及重傷害的定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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