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共基金及管理費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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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home-sale 看板 #1POAXbFq ]

作者: AriesLin (Italy~四星的榮耀!!!) 看板: home-sale
標題: [請益] 請問公共基金及管理費的問題
時間: Sat Jul 8 17:39:46 2017

小弟目前賣掉一間房子

原先與仲介簽約時在契約上有寫"管理費"為2400元

後來過一陣子管委會有更新全部的電梯

所以之後的繳款單上增加了一筆"公共基金"的費用800元

但是與房仲的契約到期換新約時並未留意到這個部分

因為表單都是沿用之前舊的沒有重新填寫

造成買方今天交屋的時候問我費用怎麼變成3200元?

並且要求我負擔剩餘約2年的公共基金款項(800*24)

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我沒有同意~目前尚無交集

想請問關於這種狀況該怎麼處理?

我能主張管理費和公共基金是二回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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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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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ason avatarMason2017-07-12
中間有換過約,所以責任在你。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7-07-16
那假設換約之後~電梯才更新~這期間都沒換過約~也是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