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票申請支付命令和本票裁定的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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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支付命令和本票裁定的問題,我借週轉金給A公司負責人,有匯款到A公司的匯款證
明,對方拿B公司的支票還款,B公司負責人是A公司負責人的老婆,現在A公司和B公司的
支票都被退票拒往了,帳戶也被其他債權人假扣押,請問:

1.我可以直接拿B公司的支票申請支付命令嗎?A公司負責人簽名的借據可以當做債務關係
存在的證明嗎?

2.申請支付命令,若申請通過,會因為其他債權人搶先,最後分不到錢嗎?

3.請對方將這些公司票收回,改開個人本票,再申請本票裁定,對債權會比較有保障嗎?
申請的時程會比支付命令久嗎?

4.如果公司倒閉了,公司票的債權還有效嗎?會把債務移轉成負責人嗎?

目前的情況是,知道B公司帳戶裡有錢,A公司沒錢,但都還沒倒閉,負責人名下無財產(
不確定),雖然表示有還錢誠意,但金額實在很大,B公司剩的錢全給我也不夠,所以我很
難決定是否要將公司票換成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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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scar avatarOscar2017-01-22
公司支票都兌現不了了,還會笨到給你換本票嗎??
Joseph avatarJoseph2017-01-22
支票的票據權利只有一年,快去起訴吧
Regina avatarRegina2017-01-26
盡快拿到執行名義,不然來不及參與分配就真的拿不到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