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然侮辱與毀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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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很多我們這邊的學生,出外打工、用餐或者租屋
會碰到一些不愉快的經驗,大家都想交流這些訊息
可是又很怕在公開的BBS 看板上發表文章會涉及公然侮辱或毀謗
過去也有學生發表對老師的意見,結果被老師控告

如果我們改為開一個看板,但是屬於非公開的隱藏看板,
使用者要進去必須經過板主同意,那請問是否可以避開上述的問題呢?

或者能夠限制使用者,由該隱藏板獲得的資料不可用在控告他人之用?
煩請了解的板友能建議我們比較好的作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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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09-10-21
當然還是構成啊...
想避免1.不要po 2.保證隱板裡所有人都守口如瓶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09-10-22
不過通常「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不要告訴別人哦^.<」沒多久
所有人都知道了,嗯XD
Doris avatarDoris2009-10-23
當然啦,如果你PO的東西本身就不構成公然侮辱or誹謗要件
那也沒什麼好怕的
Sandy avatarSandy2009-10-23
這....尺度怎麼拿捏啊@__@?
Isla avatarIsla2009-10-27
請問有沒有文章可以參考一下,安全與不安全的區分呢@_@?
Ivy avatarIvy2009-10-31
這很難具體說明吧=w= 公然侮辱應該很明顯沒什麼好說的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9-11-05
誹謗,只要有毀損他人名譽之虞都很有可能,不過還要在刑
法第311條做檢驗,你可以自己參考一下嘍
Sandy avatarSandy2009-11-10
只是話又說回來,只要被講的人不爽,他都可以去告
有些人就是愛亂告啊,即便不起訴,或被判無罪他也爽= =
Andrew avatarAndrew2009-11-12
憋在心裡不要講或是寫在日記本鎖起來別給別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