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老闆需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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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在平日上班時間,在路上發生車禍,我方是肇事者附全責,我方有受傷和車損,對方沒受傷但是有車損,需賠給對方修車費,雇主(也就是老闆)需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嗎?雇主連帶責任是不是賠償金部分是包含車損和醫療費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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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ena avatarSelena2020-07-04
雇主(也就是老闆)需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嗎?
不必
雇主只需要負責職災補償
被保險人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受傷者,不得核給職業傷害保險給付。
勞工因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受傷是否屬職業傷害疑義,查本案被保險人核非以適當方法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不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之規定(現修正為第18條),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勞工保險不得核給職業傷害保險給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1月28日臺83勞保2字第799928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