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去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老闆需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嗎? - 法律Olive · 2020-07-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在平日上班時間,在路上發生車禍,我方是肇事者附全責,我方有受傷和車損,對方沒受傷但是有車損,需賠給對方修車費,雇主(也就是老闆)需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嗎?雇主連帶責任是不是賠償金部分是包含車損和醫療費的部份法律All CommentsSelena2020-07-04雇主(也就是老闆)需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嗎?不必雇主只需要負責職災補償被保險人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受傷者,不得核給職業傷害保險給付。勞工因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受傷是否屬職業傷害疑義,查本案被保險人核非以適當方法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不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之規定(現修正為第18條),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勞工保險不得核給職業傷害保險給付。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1月28日臺83勞保2字第799928號函Related Posts有關於毀損及附帶民事求償的部分?自摔的昂貴車主與被敲竹扛的車主,我要怎麼在民事賠償上獲得優勢?請問一下 之前與汽車發生小擦撞,警察找上門,對方說我們肇逃,到警局後有被警察開張肇事逃逸的罰單,在警��女人有情欲,只是一種折磨。男女畢竟不同,男人可以付錢了事,但女人就沒有那麼單純。女人因為一些原因,介問一下這樣算醫療疏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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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
雇主只需要負責職災補償
被保險人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受傷者,不得核給職業傷害保險給付。
勞工因騎乘機車逆向行駛發生車禍受傷是否屬職業傷害疑義,查本案被保險人核非以適當方法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不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之規定(現修正為第18條),故不得視為職業傷害,勞工保險不得核給職業傷害保險給付。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3年1月28日臺83勞保2字第799928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