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地檢署偵查庭後起不起訴的流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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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因控被告妨礙名譽,被告2次都沒來…我原告都有去…而且都在原傳票上寫下次偵查庭日

檢察官通知被告第3次沒到就得拘提,所以該次有到…
開完3次偵查庭後,也沒在傳票改下次出庭日期……

請問:
1.第3次偵查庭後,檢察官就會決定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嗎?會掛號通知雙方嗎?還是會有
怎樣情形?

2.若判起訴之後,原告日後該怎麼走刑事附帶民事流程?

3. 若判不起訴之後,原告日後該怎麼走再議流程?

因小弟第一次走法院地檢署告人,判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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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ia avatarOlivia2017-12-16
1. 不一定 如果覺得仍有需要調查的證據就會繼續開庭
2. 可以直接去訴訟輔導科問 那邊也有範例
3. 也還是可以去訴訟輔導科問 並且看範例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7-12-18
如果不起訴,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檢座會在裡面說明不起訴
的理由。如果你認為還是要提出再議,就詳述你認為對方有罪
的理由及證據,寄到地檢署
Linda avatarLinda2017-12-19
妨害名譽還有人在告 看來是大人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