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夫妻雙方皆信用不良,借用大伯名義買房子...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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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夫妻雙方皆信用不良,所以借用大伯的名義買房子,但現在大伯卻將房子佔為已有,我真的沒辦法可以將房子要回來嗎?當初買房子的頭期款、代書費、規費及房子的裝修費都是我出的,但貸款是大伯的名字,貸款也是大伯繳的,因為我有詢問過大伯很多次貸款該怎麼繳,但他一直不告訴我,以致於現在他要強行將房子賣掉,而我就真的什麼權益也沒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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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 avatarCara2010-08-05
版主您好你們與大伯之間的房屋法律關係就是所謂<借名登記契約>關係.你們之間或許沒有簽訂上述那種書面契約.但只要你們能證明自己提供了資金與選購房屋的過程.最好還有人證(如:代書).這樣就可以要回這棟房屋的..要回房屋的做法有兩種.一是提民事訴訟.要求歸還.二是對大伯提刑事侵占罪的官司.建議您給大伯存證信函.要求歸還房屋並告知將對他提刑事的官司.這樣可能就可不經訴訟而取回房屋.因為侵占罪成立.大伯是要坐牢的..只要你們是低收
Joe avatarJoe2010-08-06
必須先有確定白紙黑字證明是你們拿出來的錢不然很難拿回來的法院就有免費的法律諮詢了==.
Una avatarUna2010-08-02
建議你到『生活法律』的分類之下發問應該會比較快得到解答喔!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08-06
這情況稍複雜,不只是所有權是誰的名字,還關係到"錢"是誰繳的。依您說言,雙方都有繳錢…強烈建議您,去找專業的法律諮詢,這其中還有很多細節需要交代,如果你們雙方談不好,找法律諮詢後再想下一步吧!祝您一切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