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哥不好意思,想詢問一些有關建築法規的問題,本人目前居住在新北市舊式公寓,原先為4樓高,頂樓住戶買此屋時前屋主已經搭蓋5樓違章作為居住用地,後來現頂樓住戶曾因修繕漏水問題搭建鐵皮(沒有被報拆目前還好好的),但水塔搭設在頂樓,只有水塔那塊地沒有雨遮,現在樓下住戶們從1樓到3樓逢雨必漏,只有4樓沒漏,我們家2樓最為嚴重,我們想在水塔處搭設鐵皮雨遮,但小弟我爬文發現偶有聽聞頂樓違章住戶因修繕重新搭設鐵皮,而被�
請問如果在舊違章建築上再搭蓋鐵皮(漏水修繕)會觸法嘛?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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