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年終獎金提撥其中的六千至每個月平均分配當全勤獎金合理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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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有這方面知識的各位幫幫忙!!我工作的地方是醫療機構我們原本的方案是遲到緩衝時間有5分鐘,遲到半小時內算扣半小時的薪資遲到31分鐘就扣一小時的薪資,就原本的方案我還可以接受因為合情合理!但今年開始老闆將年終獎金中的六千提撥至每個月500當全勤獎金(去年在會議上有告知員工過,大家聽了也很錯愕也不敢吭聲,說要比照其他一般公司全勤制度)遲到一分鐘或當月有請假者就是扣掉了全勤500元,而且還要另外扣遲到的時數工資(說可以用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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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2-08
黑糖版大你好...首先應聲明一個重要慨念~~不合理不等於就屬於違法行為,雖然不合理情況有千萬種,只要其不違法就只能徒嘆奈何.........依序回答你的問題.....一.其他公司的全勤獎金是老闆另外給予還是從工資中提撥?1.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工資定義,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故全勤獎金若係以勞工出勤狀況而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之性質,則屬工資範疇。"在此先解釋此段~~~當勞工達到公司規定全勤獎及年終獎金實施辦法而獲得全勤
John avatarJohn2012-02-10
老闆不爽,連年終獎金及全勤都取消.
Gary avatarGary2012-02-10
爭沒多大意義年終或全勤給不給都是看老闆決定而已你反彈頂多是回到原點...而且有可能明年年終還縮水而且以我的看法老闆算錯了對你們來說還算一大利多扣除遲到問題....你6000元已經先入袋為安不用擔心年終有沒有景氣不好你先拿了景氣好老闆看到小包也許還加碼若經常有遲到問題反正你500不管是不是多提撥出來也是拿不到另外你指出的年終是一定拿的到的是錯誤的也有的公司沒年終以邏輯觀念錢放進你口袋才是你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