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客人上門續約手機,店員於收取訂金1200後讓客人續約新手機(空機價約5千多)之後手機行負責人發現此門號該店家無法續約,就通知客人請客人至直營店續約並換新的sim卡,但當下負責人並不知道店員在續約同時已先將新手機交給客人,在契約不成立時也在客人面前將之前所影印的身份證當面銷毀,並詢問是否要退訂金給客人,客人回答不用了。之後發現店員已將新手機交給客人,此時負責人以電話連絡客人,請客人將手機還回,或者補
詐欺?侵占?民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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