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強行告發他人(以第三人名義)能阻止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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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汽車維修廠的來賓休息室

插座旁邊貼著:員工專用


而客人A在上面充手機

客人B則以竊電的理由 向警方以竊電告發A

這時維修廠表示:雖然這樣貼,但客人去使用,他們沒有意見


但是B認為,既然貼了員工專用,那身為客人的A使用那就是竊電

竊盜是非告訴乃論

所以不管你維修廠想不想對A提告,他都可以告發

且維修廠表示沒有意見,是客人A已經被B告發了,維修廠才事後說可以

代表前面A仍是偷電

所以已經構成竊電


維修廠認為自己都不想追究了,事不關己的B卻硬要用竊電非告訴乃論來告發

這樣反而會影響自己的商譽

那維修廠有對B的反制方法嗎?

例如反告B蓄意妨礙生意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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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ae avatarRae2020-10-30
U大師你都把這個行為定義成竊電了。那就是偷竊啊
一切依法行事不會產生你後續的問題才是
Damian avatarDamian2020-11-04
竊電不是這樣用法吧 如果是單純偷竊的話 誰受害?
Harry avatarHarry2020-11-06
U大師已經定義這個叫偷竊 你想反駁?
Donna avatarDonna2020-11-08
這樣還叫竊?
Zanna avatarZanna2020-11-10
維修廠反制客人B ?? 客人耶~~~~
Daniel avatarDaniel2020-11-10
構不構成竊盜是法院認定的問題,商譽部分為何有損失?告
發的是客人,干維修廠什麼事,就算是誣告也是被告跟告發
人之間的名譽權賠償問題。
Iris avatarIris2020-11-14
警察還是得依法作筆錄,後續怎處理是檢察官的事情
Noah avatarNoah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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