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做網拍,被雙重詐騙,現在我被列為詐欺被告怎麼辦20點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是這樣的我是賣家(甲),跟我下標買東西的詐騙集團(乙),跟詐騙集團買東西的(丙)我在網路上刊登賣一台ps3,結果乙下標了,得知我的匯款帳號;乙賣場有賣東西LV包包(詐騙),結果丙跟他下標並且匯款,而重點詐騙集團給他我的帳戶,錢當然匯進入我的帳戶(甲),乙在跟我說已匯款了,並給我從丙得知那邊的匯款末五碼,告知我說乙已經匯款了,還跟我說因為是乙媽媽匯錯金額了,要我在面交時把差價還給他;就這樣我在面交的時候把ps3和多匯的差額給了詐騙集團;當然因為丙有匯款,但是乙是詐騙集團,貨物沒有收到,而錢是入到我戶頭;最後結果等於丙失了錢被騙去報案,把我的帳戶給警察;而我要背上詐騙的黑鍋;我今天去郵局存錢才發現我被列為警示戶頭,後來到警察局去備案,我才知道我是成了詐騙集團的那個冤大頭~"~,我也列

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0-11-27
1.備妥與報案人有無交易之事實佐證,若有商業上交易之誤會,儘速與報案人一同到案解釋並調解,調解和解後並完成筆錄,雙方書寫和解書並簽名押印2.雖然詐欺屬於公訴無法撤銷但因為本案中你已經在錯誤發生後立刻補正..故沒有詐欺之明顯行徑...若有和解書是最好(可以證明原告提出之詐欺部分為"誤解"所造成)讓法官了解..本案並非詐欺而是交易疏失所造成之誤解...釐清對您有利於日後的判決3.以後最好以貨到付款方式交易或當面面交別在網路上留下匯款帳戶2010-11-2410:36:47補充:4.檢察官查明~的確是3角詐騙~都會以不起訴處分居多~你只需耐心等待調查除警示帳戶不能提領外~你其他名下帳戶~都是管制~~只可帶證件去櫃台提領交易~其他功能都暫時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