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關員工提離職問題 - 法律
By Sarah
at 2013-06-24T00:00
at 2013-06-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員工於6/24提離職,要求離職日6/30...
但此離職日並不符合勞基法第16條規定...
該員工已經任職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依法規需要二十日前提前預告...
請問若員工堅持6/30離職,不按照法規要求,
公司立場可否有何求償動作?
以保障公司的權益?
但此離職日並不符合勞基法第16條規定...
該員工已經任職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依法規需要二十日前提前預告...
請問若員工堅持6/30離職,不按照法規要求,
公司立場可否有何求償動作?
以保障公司的權益?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Charlotte
at 2013-06-26T16:04
at 2013-06-26T16:04
工資係勞工提供勞務應得之對價報酬,基於勞務無法儲存之特性,倘員工未依法預告雇主終止契約,致事業單位有損害時
,事業單位得依民法有關規定向員工求償,尚不宜扣薪。76.7.7台內勞字第五一三七四七號函
雇主不得於工作規則內片面規定勞工於終止勞動契約時,未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規定預告雇主,致使公司遭受損失者,勞工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勞工未依上開規定預告雇主終止契約,係屬違約行為,事業單位得依民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第 26 條 (預扣工資之禁止)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
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
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 78 條 (罰則)
違反第十三條、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或第五十
五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By Harry
at 2013-06-27T18:51
at 2013-06-27T18:51
(如果對方是基層員工,並非主管,而是勞力工,要打贏官司要求對方賠償是有點難啦,就看你證據有沒有齊全,還有法官怎麼認定,我看過的例子,如果公司有提供免費的職業訓練,而勞工沒有做到約定的時間,就可以開發)
目前法律是沒有對勞工無預告離職而有罰則。
不過你可以問問看勞工局
(說真的,如果你沒有因此而有損失,還是算了吧,因為勝算不大)
By Elizabeth
at 2013-06-28T14:29
at 2013-06-28T14:29
不論定期契約或不定期契約,契約未到期前,單方面取消契約執行就屬違約,違約的一方,就必須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被違約的一方也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告訴,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勞動基準法第十五條,規範勞工須預告始得終止勞動契約之情形
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規範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
勞雇雙方依上述法規期間,預告對方解除勞動契約,就免除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因此,任何一方未依上述法規辦理,他方就可以檢具提出告訴
勞工提出預告離職後,僱主得斟酌人力調配銜接,於勞工預定離職ㄖ期前,核定勞工實際離職ㄖ期〈實際離職ㄖ期核准權在雇主〉
所以,勞工既然已無心在公司工作,提出離職,強行留至法定最長離職ㄖ,不會有好績效,反而會影響其他人工作,只是在浪費勞僱雙方彼此時間、僱主還要多給付工資。提出書面離職當ㄖ,責令其立即交接、辦理離職手續,並核定其當ㄖ離職生效並公告之
非月底當ㄖ離職,勞保保險費、勞工退休金提繳按ㄖ計算;健保公司就可以不用繳保險費。當月月底最後一ㄖ退保,公司必須負擔全月勞健保保險費及全月勞工退休金提繳
勞工不依法規預定期間離職,雇主實難檢具所受損害,難構成侵權損害告訴
By Thomas
at 2013-06-25T17:53
at 2013-06-25T17:53
By Jack
at 2013-06-24T05:39
at 2013-06-24T05:39
Related Posts
在工作休息時間撞斷門牙公司如何賠償?
By Rosalind
at 2013-06-24T00:00
at 2013-06-24T00:00
無照車禍理賠
By Poppy
at 2013-06-24T00:00
at 2013-06-24T00:00
我只有強制險,請問� ...
電腦打字檔屬消費者還是店家?
By Una
at 2013-06-24T00:00
at 2013-06-24T00:00
對方違規跨越雙白線造成我車禍受傷(((急急急
By Kyle
at 2013-06-24T00:00
at 2013-06-24T00:00
機車肇事逃逸(行人輕微擦傷)
By Lily
at 2013-06-24T00:00
at 2013-06-2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