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此張罰單金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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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事實:載運回收紙箱,散落地面影響交通前座乘客未繫安全帶(中間) 舉發違反條例:第30條1項2款第31條2項 違規地點:國1北66.7公里 我查了一下相關條例,金額分別為4,500元、3,000元但是網路及語音的查詢結果卻是12,000元打電話到監理站去問,為什麼金額會這麼高?他們卻只有說"因為是(國道)比較貴"?難不成(快速公路)跟(高速公路)比較便宜? 監理站的小姐說一條各6,000元,兩條剛好12,000元請問這是正確的嘛??還是條例已經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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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liyah avatarAaliyah2011-09-21
第31條2項:未繫安全帶的部份是罰3000元(一人)若二人以上則是罰4500元這部份倒是沒錯不過第30條1項2款:交通部鑑於高速公路屢有車輛裝載貨物散落致影響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為嚇阻該等違規行為之發生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已自100年8月1日起由原來3000~9000元罰鍰加重調高一般道路基本起跳4500元(逾越期限再上加)高、快速公路基本起跳為9000元另第33條第1項第1
Belly avatarBelly2011-09-20
一.有國道標誌之高速公路就是國道.二.30條第一項第2款所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一般道路期限內繳納=>4500逾期30日內=>4900逾期60日內=>5800逾期60日上=>6700高(國道).快速公路期限內繳納=>9000逾期繳納一律=>90001.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2.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依第一項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外;汽車駕駛人仍應記違規點數二點。汽車駕駛人因而致人受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