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民事「爭點整理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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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要我和對造先行訴狀,再提出「爭點整理狀」

但我和對造先前已數次提出書狀,實在想不出還要如何先行訴狀?想請教:

‧「爭點整理狀」是各自分別提出嗎?

但這樣如何寫出兩造爭執與不爭執(尤其 不爭執)的部分

‧「爭點整理狀」是兩造共同提出一份嗎?

這樣是兩造間互相聯繫好,手牽手去法院遞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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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20-02-12
分別提出
Hardy avatarHardy2020-02-16
你覺得雙方在吵那些地方就是爭點
你主張而對方不同意的地方 或是對方主張而你不同意
Ethan avatarEthan2020-02-19
不爭執的部分 例如簡單事實或是背景事實
Dinah avatarDinah2020-02-24
你把兩書狀重看一遍,兩方都不吵的而為案件基礎的事實
,即不爭執事項。兩邊鬼打牆的就是爭執事項,有可能是
事實證據或法律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