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請問民事「爭點整理狀」? - 法律Hedy · 2020-02-0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法官要我和對造先行訴狀,再提出「爭點整理狀」 但我和對造先前已數次提出書狀,實在想不出還要如何先行訴狀?想請教: ‧「爭點整理狀」是各自分別提出嗎? 但這樣如何寫出兩造爭執與不爭執(尤其 不爭執)的部分 ‧「爭點整理狀」是兩造共同提出一份嗎? 這樣是兩造間互相聯繫好,手牽手去法院遞狀 -- 法律All CommentsUna2020-02-12分別提出Hardy2020-02-16你覺得雙方在吵那些地方就是爭點你主張而對方不同意的地方 或是對方主張而你不同意Ethan2020-02-19不爭執的部分 例如簡單事實或是背景事實Dinah2020-02-24你把兩書狀重看一遍,兩方都不吵的而為案件基礎的事實,即不爭執事項。兩邊鬼打牆的就是爭執事項,有可能是事實證據或法律見解Related Posts吃飯時吃到碎玻璃民法87條告對方的委任律師是訴訟常見手段?找女友被隔壁租客告私闖民宅.....保險契約續保與據實說明義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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