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要防止有人受害,公佈電話號碼會觸犯個資法或其它法律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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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防止有人受害,公佈電話號碼會觸犯個資法或其它法律嗎?如果要防止別人受害只公佈電話號碼會觸犯到個資法或者其它法律問題嗎?比如:電話0912345678如果把電話改成代碼呢?如:代碼0912345678或者只公佈姓名呢?比如:姓名陳浩南如果把姓名改成暱稱呢?如:暱稱陳浩南或者十個數字的電話號碼,只公佈七個數字呢?比如:電話0912345XXX或0912XXX678如果把電話號碼改成代碼呢?如:代碼0912345XXX或0912XXX678或者三個字的姓名,只公佈二個字呢?比如:陳浩○或陳○南如果把姓名改成暱稱呢?如:暱稱陳浩○或陳○南或者姓名、電話都公佈呢?比如:姓名陳浩南電話0912345678如果把姓名、電話改成暱稱、代碼如:暱稱陳浩南代碼0912345678或者姓名和電話都只公佈一部分呢?比如:姓名陳浩X、電話0912345XXX或者是改成如:暱稱陳浩X、代碼0912345XXX又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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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14-06-10
您敘述了那麼多.考慮的也不少.最終的目的.就是防止"其他人"再被騙對吧!如果您想公佈的這位"人仕".有確切的欺騙.詐欺.等等........的犯法行為.而受害者是您.或您認識的朋友熟人或親友.且手中握有證據.可供檢警作為對方犯罪之證明的話.大可直接報警.或對這位"人仕"直接到地檢署提出告訴!當然...除非您有確切的證據.可證明對方有侵犯他人之證據.並已由檢警方面處裡(最好是已經由檢察官起訴).基於保護其他不特定人免於受害的情形下.您可以公佈對方的.真實姓名.電話.這樣比較妥當!但如果您在未有證據之前.冒然以各種形式公佈.甚至影射對方.則您也可能吃上官司!您這情形就類似.台灣某"水果"日報及週刊.常常因為未掌握完整正確資訊的來源.亦未盡到查證的情形下.就貿然刊登出不實的報導和言論.最後被當事人告.又要道歉又要